產品簡介
產品參數
使用方法
注意事項 |
適用范圍:油田、冶金、鐵路、電業、公安、石化企業等各種易燃易爆場所的ⅡC類T1-T6組1區、2區、、水下及其他工作現場提供移動照明。
性能特點
◆ 本產品完全按照GB3836.1-2010和3836.2-2010要求設計,隔爆型最高防爆等級,完全按照國家防爆標準生產,可在各種易燃易爆場所安全工作。
◆ 選用3只3W大功率正白光LED光源串聯使用,光效極高、耗能極少、壽命長達10萬h、冷色光、鋁車制反光杯采用高科技表面處理工藝,反光效率極高,散熱性能好,有效保護LED使用壽命,光斑光色均勻,燈具照射距離可達1500米以上。
◆ 特制鋰電池組無記憶、無污染、容量高、壽命長、性能安全穩定,自放電率低,一次充電強光可連續工作8h,工作光可連續工作16h以上,在照明功能的基礎上還增加了頻閃光功能,可作遠距離信號指示用。
◆ 外表面經陽極氧化處理,造型輕盈美觀,攜帶有手持、肩挎兩種方式,輕觸式開關,操作簡單方便。
◆ 進口高硬度合金外殼能承受強力碰撞和沖擊,密封性能好,可在水下100米內正常工作。
◆ 人性化的電量檢測和低電壓警示功能設計,可隨時檢測電池剩余電量,充電器采用專用充電管理芯片控制,高可靠性、快速充電、過充保護、短路保護、涓流充電、狀態指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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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、使用時,輕按開關后啟動強光,按第二次立即啟動弱光,再按立即關閉,強弱光檔若按住開關1秒則自動進入頻閃光,再按立即進入關閉,如此循環操作。
2 、若需檢測電池電量時:在關閉檔持續按住開關3秒后自動進入電量檢測,弱光閃5次表示80%以上電量,閃4次表示60%以上電量,閃3次表示40%以上電量,閃2次表示20%以下電量,閃1次表示10%以下電量需充電后使用。
3 、前幾次使用后,充電時間為8~10小時,以后可按正常充電時間及時補充電,保證電池經常處于滿電狀態;一次充滿電后,可在90天之內隨時使用;若長期放置不用,使用前應充電約8小時。
4 、使用中,如果電量即將耗盡,燈光亮度會明顯變暗并頻閃10次提醒后回到原工作狀態,約繼續工作10分鐘左右后自動切斷電源,此時應停止使用并及時充電。
5、充電器內置充電保護裝置,燈后蓋上的兩個充電插口不分正負極,只要將充電器的輸出插頭插入充電插口即可,紅色燈亮表示正在充電,紅色轉換綠色表示已充滿電。 |
1、經常檢查并保證提手與后蓋、燈筒與后蓋之間結合緊密,以增強防水、防爆和抗沖擊能力。 2、在環境溫度較高的場所充電或用強光長時間連續放電時,電筒表面略有溫升,此屬正,F象。 3、嚴禁將燈打開后,把燈的透明件朝下放置;勿將燈光直接照射人眼(因強光可能 使人眼受到傷害)。 4、不要隨意拆卸燈具的結構件,尤其是密封結構件。 5、在腐蝕性環境或海水中使用后應揩拭表面,保持外殼及透明件的表面清潔,以確保良好的透光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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